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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食品商会 加强市场监管 平顶山工商创新机制筑牢食品安全防线
2010-05-06 来自:0551  点击 335

  中国工商报讯 近年来,河南省平顶山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国家工商总局“四个统一”要求和省工商局提出的“立足工商抓工商,跳出工商抓工商”理念,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方式,有效提升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。
  溯源管理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化。平顶山市工商局就如何对食品进行备案、在何地备案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。该局党组经认真研究,决定对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进行创新,引导、鼓励成立食品商会,由食品商会对食品备案工作进行监督管理。2008年10月,经民政部门批准,平顶山市食品百货业商会正式成立,具体运作实行“三独立”,即独立机构、独立人员、独立办公。
  商会成立后,统一负责市区食品备案工作,随后各县(市)、区的食品商会(协会)也相继建立,全市食品备案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。截至目前,全市460余家食品批发商、5800余种食品都在商会进行了备案,企业商户备案率达到100%,极大地提高了工商部门监管效能。
  分类管理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。为了充分发挥县(市)局、分局和基层工商所作用,提高基层监管工作效能,平顶山市工商局在推行食品安全备案工作的基础上,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方式,在监管形式上引入了信用评价机制,实行分级分类监管,坚持把好“三关”。该局把好供货商出入库登记关,把对销货清单的审验作为备案工作的关键,规定了审验程序,要求备案的供货商在领取新的销货清单时,将以前领取的清单全部拿出审验。审验人员对照销货清单发放登记簿,逐个对照票号,查看是否有转借他人、少备多送、填写信息不全等情况。
  把好零售商登记台账关。该局建立了食品零售商凭证式台账制度,食品零售商都备有食品商会监制并盖有供货商印章的供货单。工商部门在日常监管巡查中,随时核对其经营的食品与供货单是否一致,对供货单名录以外的食品进行重点检查,一旦发现进货渠道不正规等问题,立即责令零售商将食品下架封存。
  针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问题,该局把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关,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,对食品经营户实行“包户到人”责任制,细化监管工作任务,完善市场巡查规程,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,确保农村食品流通安全。今年以来,全市共查处食品添加剂超标、销售不合格食品等案件420件,案值108万元。
  业态管理实现商场、超市及供应商管理专业化。平顶山市食品流通环节有经营户3986户,其中商场和超市195个,食杂店3791个。通过分析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和评估的结果,平顶山市工商局发现,对大型商场、超市的管理是工商部门监管的薄弱环节。对此,从2008年下半年起,该局迅速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作了调整:工商所仍以辖区监管的模式管理食杂店,县(市)局、分局消保科(股)负责管理大型商场、超市,各单位抽调有一定监管经验和熟悉消保工作的人员成立消保中队,消保中队专门负责管理食品批发经营户。
  同时,该局在总结食品零售商监管经验的基础上,出台了《平顶山市大型商场、超市食品安全监管考核办法》和《平顶山市大型商场、超市食品安全监管考核评定细则》。该局从把好食品源头关入手,明确了食品批发商责任,进一步促进了该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。□杨传亮 
点击次数:335次 最后更新:2010-05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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