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瓯海构建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
2010-09-09 来自:0551  点击 254

    瓯海构建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

 

浙江省温州市工商局瓯海分局立足辖区实际,积极整合系统内外监管资源,通过开展示范商场创建活动,加强重点案件查处工作等举措,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能,化解任务繁重与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,构建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。

适用简易程序处罚

在日常监管中,由于部分个体食品经营户文化素质不高、法律意识淡薄,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收效甚微,而采取立案查处的方式可能激化社会矛盾。针对这一难题,该局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,为监管部分个体食品经营户开辟了新途径。

统一认识,明确处罚目的。该局通过召开局务会、专题座谈会等形式,在局领导、相关科室、工商所三个层面反复讨论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利弊,统一了思想认识,出台了食品案件简易程序处罚实施方案。

统一标准,明确处罚对象。该局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行政处罚法》和《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对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,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小额处罚,并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。

统一操作,明确处罚程序。该局采取分类处置的方式,规定对无照食品经营户和食品行业经营户的首次违法行为,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;对未能限期主动改正的,适用简易程序处罚,提高处罚的针对性。

统一考核,明确处罚要求。该局要求基层工商所在辖区食品经营户比较集中的区域,确定一批限期不改正的食品经营问题户,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小额处罚。去年,该局共开具50 元小额罚单157份,促使371 户无照食品经营户主动办理了有关证照。

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

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商场(超市)创建工作,该局选取辖区13 家大中型商场(超市)作为食品安全示范点,通过健全监督管理制度、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等方式,提高食品安全示范点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,为全区食品经营市场提供示范。

实施“五项制度”。该局通过指导各创建企业建立商品质量信息公示栏、食品监管电子查询系统、临界期商品集中销售专柜、无理由退货处、食品安全台账等,大力推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、商品质量信息公示制、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制、临界期商品专柜销售制、无理由退货制等五项制度,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示范点规范化管理水平。

明确“三大指标”,即零虚假、零侵权、零劣质。零虚假是指不得虚假宣传,不得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经销假冒、伪造、仿冒商品;零侵权是指及时、妥善处理消费纠纷,不得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;零劣质是指不得经销过期、变质和无标志食品,确保食品安全。

设立“一个站点”。建立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,由创建企业业务主管担任联络员,确保消费纠纷及时、妥善解决,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加大食品案件的查处力度

该局通过多级检测、重点监管、部门协作等途径,不断加大食品案件的查处力度,特别是在大案、要案的查处上取得明显突破,为群众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。

多级检测排除隐患。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,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食品,及时汇总上报,并由瓯海分局联合温州市质监机构进行初步确认。对需要进一步检测的,瓯海分局委托温州市质监机构进行食品质量快速检测,变被动检测为主动出击,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。

深入挖掘案源。该局以食品批发市场、货运单位为查处重点,借助日常监管、12315举报平台、区长投诉信箱等,深入挖掘案源,全面清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黑窝点。去年,该局查获了无照经营食用油案、假冒名牌糖果案、不合格猪肉案、不合格葡萄酒案等大案、要案,受到群众的好评。

建立部门协作机制。该局联合质监、卫生、农业、公安等部门,建立部门协作办案及信息互通机制,及时移交相关案件,实现信息共用、资源共享。去年,该局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62 件,总案值达800 余万元。□徐秀琴 袁爱国 

点击次数:254次 最后更新:2010-09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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